项目经费实行“包干制+负面清单”形式管理,在不违背“负面清单”前提下,项目负责人(项目经理)可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自主决定经费支出。

通过共建单位派出(双聘)、柔性引进(双聘)、自主招聘(固定)等形式引进人才,其中共建单位派出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,并可享有与其贡献相匹配的薪酬。
实施“强项目、弱法人”的项目管理机制,由科研合同向合同科研转变,项目重集成结果,弱单一指标,形成经过市场验证的“技术包”和“专精尖特”产品,或原创技术。

项目成果权益产生的经济效益,运营公司原则享有不少于30%的收益,运营公司收益中70%奖励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科研和经营团队,其中85%奖励研发团队、15%奖励经营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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