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9月30日
为贯彻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、协同的创新机制,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,加强稀土领域应用基础研究,增强创新发展能力,更好服务于稀土产业发展,设立开放性课题,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水平稀土科研人员特别是中青年科研人才,围绕我国稀土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和前瞻性技术布局开展探索性、前瞻性、技术难度大、多学科交叉的科学研究,针对稀土新材料尖端领域进行理论研究及前沿探索,重点探索和初步验证技术实现的可行性。
现公布《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开放性课题申报指南》。
一、申请条件
开放性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稀土企业等设立,申请人愿意并从事过相关方面的研究,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课题选题应聚焦科学问题,提炼精准,具有前沿性、创新性,且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。
二、资助方向
1. 稀土磁性材料
(1)信息储存领域用稀土磁性材料;(2)深低温高效稀土磁制冷材料。
2. 稀土催化材料
(1)稀土基催化剂在燃料电池、催化产氢、催化加氢脱氢等能源领域中的应用;(2)稀土基催化剂在废水处理、二氧化碳催化转化等环保领域中的应用;(3)电化学制备过氧化氢用稀土基催化剂;(4)稀土在绿氨合成领域中的应用。
3. 稀土光功能材料
(1)黄光激光器用稀土激光晶体材料;(2)生物测温用稀土发光材料;(3)微/纳光电器件领域用稀土光功能材料;(4)新型窄带红色稀土荧光材料;(5)新型稀土闪烁体材料。
4. 稀土储氢材料
(1)液流电池用高比能稀土储氢合金材料;(2)稀土基吸氢剂材料。
5. 稀土金属及合金
(1)含稀土高性能轻质镁/铝合金;(2)含稀土高强耐热镁/铝合金材料;(3)含稀土的高熵相变合金材料。
6. 生物医药用稀土材料
(1)稀土抗菌或抗炎材料;(2)抗肿瘤免疫治疗用稀土材料;(3)药用稀土材料。
7. 其他稀土新材料
(1)稀土吸波材料;(2)稀土防除冰材料;(3)稀土改性电极材料;(4)新型稀土陶瓷材料;(5)稀土阻燃材料;(6)稀土高温超导材料。
三、申请程序
(一)申请者填写《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性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1)电子版,并于2024年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yanzhen@reamtic.cn。
(二)技术创新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。
四、课题类型
(一)Ⅰ类课题:课题经费不超过10万元,联合发表SCI收录论文≥1篇。
(二)Ⅱ类课题:课题经费不超过20万元,联合发表SCI收录论文或申报发明专利共≥2篇(项)。
五、课题管理
(一)项目按照《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开发管理办法》及开放性课题相关实施细则进行管理。
(二)课题实施过程中,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。
(三)一般情况下,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,遇有特殊情况,需报技术创新中心审批及备案。
(四)技术创新中心定期对开放性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《开放性课题年度进展报告》。内容包括:研究进展情况、成果的书面材料、经费使用情况等。
对不按时报送进展报告、工作无进展、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,技术创新中心将缓拨后期经费,直至终止资助。
(五)课题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,三个月内向技术创新中心报送《开放性课题总结报告》,并附有关成果复印件。技术创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,达到任务书要求时准予结题。
向技术创新中心提交的材料包括:
1. 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;
2.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,著作;
3. 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;
4. 经费决算表;
5. 对项目发展的设想;
6. 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、数据记录、图纸、底片、软件、程序等和其他资料,以及目录清单。
(六)结题报告经技术创新中心验收合格后,方可再次申请课题。
六、课题成果管理
(一)申报发明专利,专利权人应包含技术创新中心运营公司: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运营公司)。若运营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,获得授权后,后续专利年费等相关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。未体现运营公司单位名称的,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。
(二)联合发表论文,论文署名单位需包含技术创新中心,标注方式为: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,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,内蒙古 包头,014030(Rare Earth Advanced Materials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,Inner Mongolia Northern Rare Earth Advanced Materials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., Ltd.,Baotou 014030, P.R.China)。未标注清晰的,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。其中,至少须有1篇论文第一单位为技术创新中心。
(三)课题结题验收后,对于成果突出、发展前景好的项目,技术创新中心将予以滚动支持或在以后申请时予以优先支持,并支持其通过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各级各类纵向项目。
(四)申报书中需详细写明可提交的成果,所得到的成果由双方共有,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注明。
七、经费使用与管理
(一)课题经费按照《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+负面清单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实施“包干制+负面清单”管理方式。
(二)合同签订后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40%,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40%,在结题验收后拨付20%。
(三)课题经费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他用,一经发现,终止资助。
(四)对于终止的课题,实验室将终止资助,并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收回已拨付资助经费,用于资助其它项目。
本指南解释权属于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科技发展部 闫震 18604730528
附件: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开放性课题申报书
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
2024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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